中顺大围顺德均安段力沙电排站工程10KV供电线路工程施工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7-440606-2025-0003-01-01
项目名称:中顺大围顺德均安段力沙电排站工程10KV供电线路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4月2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问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第九条“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因此招文P16页1.11“分包不允许”是指专业分包不允许,劳务分包无需建设单位认可,不在不允许范围内。若大中型公司承诺给小微企业劳务分包,应当享受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答:招标文件P22页10.9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设置“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工费占比约为9%,即问题①所提及的内容不享受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问②:招标文件中,P16页,分包为不允许,但P22页“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P16页,分包为不允许。 本项目属于专业工程,工程劳务分包是法律许可的。劳务分包不需要甲方允许就能执行。 因此大中型公司承诺给小微企业劳务分包,应享受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加分。 请明确本项目是否允许劳务分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③:一、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第44.4.3条规定,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是: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该工程为:中顺大围顺德均安段力沙电排站工程10KV供电线路工程施工。很明显该工程属于10kV供配电线路,是客户线路工程,不是送电线路工程,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适用于本项目。请提供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适用于10kV供配电线路施工的官方依据。
二、该项目的招标内容显示,除供电线路施工外,其包含38座电缆井制作,近3000米的顶管、埋管、沟槽基坑开挖修复等土建工作。不符合《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文件中“专业工程单独招标时,应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不得设置总承包资质”的规定。本工程包含大量土建工作,应允许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
答:一、本项目招标为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招标,属于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44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4.4.3三级资质:“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结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一、总则 三、业务范围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和《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2期》文件二(二)“专业工程单独招标时,应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不得设置总承包资质”的规定。故本项目设置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二、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2018)术语解释“2.0.1电缆线路:由电缆、附件、附属设备及附属设施所组成的整个系统。”和《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术语解释“2.0.8 工作井 专用于安置电缆接头等附件或供牵拉电缆作业所需的有盖坑式电缆构筑物。2.0.9 电缆构筑物 专供敷设电缆或安置附件的电缆沟、浅槽、排管、隧道、夹层、竖(斜)井和工作井等构筑物的统称”,投标人提及的土建工程均属于上述术语解释所指的“电缆线路”单一专业工程的组成部分,根据《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文件中“专业工程单独招标时,应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不得设置总承包资质”的规定。综上,本答疑问题“应允许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的主张不予支持。
问④:一、招标控制价方面 1、市政部分:主材中未见“预制混凝土井盖板”请核实是否漏计; 2、安装部分:清单序号4“2220 应力控制带控制电场式绕包式中间接头,3 芯×240,配中间头防爆盒”主材单价明显过低,购买不了,请核实; 二、招标图纸方面 1、本工程招标图纸,是否已经通过供电部门审核?请明晰; 2、本工程红线外10kV电缆路径,是否已进行规划报建?是否需要投标单位施工报建?请明晰;
答:一、1.经核查,综合单价已考虑“预制混凝土井盖板”相关费用。2.经核查,相关单价符合编制规定,请投标人自行考虑。二、1.本工程招标图纸已通过供电部门审核。2.相关报建工作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二、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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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 | 2025年04月25日 |